如何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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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我们一辈子唯一一次自己挑选家人的机会,你想和什么样的人牵手相伴的走完这一生,就应该去
找什么样的人,经济条件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责任心和担当,以及控制情绪的能力。
结婚并不是拖垮彼此,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励,下班后能有个人一起吃饭聊天,在感到疲倦时能够相互安
慰。夫妻双方之间更应该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、相互支持。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,如果遇到家庭暴力,
可以向警方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寻求帮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家事纠纷案件中最多的是离婚纠纷,而在离婚纠纷案件中,女性提出离婚的约占80%,男性提出离婚的
占绝对少数,且男性提出离婚的案件,几乎无法调解和好,都是铁了心的坚持离婚。
一
离婚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?
1.性格不合;
2.无知;
3.以自我为中心,没有包容心;
4.第三者插足或出轨;
5.双方父母层次不清;
6.家庭生活琐事的累积;
7.孩子教育理念或孩子没有教育好或存在缺陷;
8.婚姻动机不纯:
9.妈宝男,“巨婴”现象严重 ,没有责任心;
10.家暴(冷暴力)
11.不会沟通、无端猜疑
12.抽烟、酗酒、赌博;
13.长期两地分居;
14.犯罪行为;
15.没事业心,“啃老”等等
二
减少离婚纠纷?
(一)源头上要慎入婚姻
婚姻是人生大事,是终身大事,一定要慎重对待。
(二)不忘初心,牢记责任和担当。重视原生态家庭对子女的影响
(三)角色定位要准,家庭才会稳固
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,要及时转变和定位好角色。
首先,做好从男女朋友到丈夫和妻子的角色转变。
其次,做好女婿和媳妇的角色定位,主动融入家庭定位,承担应承担的责任。做好做父母亲的角色定位。
(四)夫妻双方要在婚姻中各自成长,达到共同成长,培养和学会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
(五)学会沟通,反省比责怪更有利于家庭和谐
在出现矛盾和裂痕时,双方都要认识到严重性,要及时修复,修复最好的良药是“反省”, 检查自己在夫妻家
庭生活中是否没有做好,沟通不顺引发误解,还是其他原因,双方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,对症下药。
(六)重视孩子独立人格的培养,让他们有能力融入社会。父母的角色很重要,子女好了,家庭也相对稳定
(七)切忌婚内出轨。婚内出轨是婚姻走向毁灭的炸弹
你已结婚了,应该遵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,承担起应尽的责任,别吃在碗里,看着锅里。
往往会看走眼,伤的不仅仅是对方,往往最后伤的是自己还有孩子。
(八)二婚比初婚更难经营
二婚相互之间的信任度极低,特别是婚内出轨后双方结合的,更是对对方不信任,导致再次离婚。
(九)当婚姻走到尽头,要学会理性放手
不能以坚持不离婚、子女抚养权、家庭暴力、谩骂或其他过激行为等方式处理。
(十)离婚后要学会放下
因为不放下,不但自己过不好,还会影响到子女。
三
如何预防家暴的发生?
第一次被家庭暴力时要采取措施,这非常重要。很多家庭出现家庭暴力,都是多次的家庭暴力行为,并非是
第一次。发生争执时千万不要人身攻击,用过激语言激怒对方。特别是女性,不要为些许小事发生争执,不
要翻旧账。一定要就事论事,同时也要得理处饶人,学会算“账”,换一种方式交流。
家庭暴力发生后,如何保护自己和孩子?
1. 要免遭身体伤害,及时远离,或报警
2. 固定证据
3. 视情况采取原谅还是离婚
4. 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和态度(减少对立)
四
如何化解婚姻中矛盾纠纷的发生?
婚姻存在的意义,并不是无休止的争吵,而是数不清的沟通,以及越来越坚定的选择。但是日常生活中,无
论是恋爱关系,还是婚姻家庭关系,都难免发生或大或小的矛盾,那么矛盾产生后,我们可以怎样去处理呢?
1、自行协商
绝大多数人在矛盾纠纷发生后会选择自行协商,即纠纷发生后,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,通过互相
尊重、互谅互让,共同寻找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,共同协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法。这种方法对于家
庭之间无伤大雅的小矛盾固然行之有效。但是,如果矛盾纠纷较大,我们也可以选择由中间人来进行说和—
—调解。
2、调解
矛盾纠纷发生后,街坊邻居、亲戚以及有关组织可以出面调停,做好双方的说服工作。其中,人民调解委员
会的调解是比较正式的调解。人民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严格执行,了解
双方当事人想法,遵循双方当事人意愿开展调解工作。人民调解员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,能够准确聚焦矛盾
点,深入当事人内心,进行说服劝导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,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。
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,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依法确认调
解协议的效力。
3、提起诉讼
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,经协商调解不成时,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,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经人
民调解委员调解,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,自己没有把握最好的办法就是聘请专
业律师,更好维护自身权益。
法律小课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四十一条
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。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
疾人的合法权益
第一千零四十二条
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第一千零四十三条
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
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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